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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香港、新加坡、美国SPAC规则对比:香港最严,美国最宽松

2021-12-27 13:32

SPAC作为一种上市方式,引发了亚洲证券交易所的新一轮竞争。

2021年临近尾声,金融市场的运行方式变化为市场参与者留下了太多思考,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俗称“空白支票”公司)就是其中之一。SPAC作为一种上市方式,近来逐渐为美国资本市场追捧,并引发了亚洲证券交易所的新一轮竞争。除了新加坡,香港市场也排上日程。

12月17日,港交所宣布,旗下的联交所公布引入新规则,将在香港设立全新SPAC上市机制,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次港交所的改动主要在SPAC IPO、SPAC董事会、投票权及赎回权、PIPE投资、权证摊薄上限这五个方面。

下图为香港、新交所、美国SPAC规则比较:

联交所(HKEX) 新交所(SGX) 纽交所(NYSE)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GM)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NCM)  
SPAC集资规模 10亿港元以上 未要求,但SPAC市值须大于1.5亿新元 未要求,但SPAC市值须大于1亿美元 未要求,但SPAC市值须大于7500万美元 未要求,但SPAC市值须大于5000万美元
(约1.1亿美元)
发起人资格 须符合适合性及资格规定,至少两名SPAC董事会成员为证监会持牌公司 发起人往绩记录和管理团队专业知识 考虑发起人经验及往绩记录 未做要求 未做要求
投资者资格 SPAC证券需分配给至少20个机构投资者 未做要求
最低公众持股人数 继受公司须至少有100名股东(而非传统IPO的300名) 至少25%已发行股份由至少300名公众股东持有 400 400 300
最低每股/单位价格 10港元 5新元 4美元;通常以每单位10美元上市发行
是否允许同股不同权 无相关规定 不允许 无相关规定,但通常会分为发起人股与投资者股两类
发起人最低投资份额 至少一名发起人持有10%的发行人股份 根据SPAC市值,份额可为2.5%~3.5% 无相关规定
发起人提成股份上限 10% 20% 无相关规定
IPO到完全并购的时间 36个月,最多可延长6个月 24个月,最多可延长12个月 36个月,但一般约定在18-24个月完成De-SPAC
须存放在受托账户中的募集资金最低比例 100% 90% 90%,但市场惯例为100%
SPAC并购交易审批标准 符合相关交易所关于IPO 的规定,且估值将受到严格审查 继受公司须符合相关交易所关于IPO 的规定
SPAC并购交易的股东会批准要求 须过半数SPAC股东赞成,但不包括发起人及其他拥有重大权益的股东 须过半数SPAC股东赞成,并受限于章程
独立PIPE投资 PIPE投资为必须,按不同规模的并购估值有5档最低门槛(7.5%-25%,估值越高,所必须的最低PIPE投资要求越低) 没有规定
独立PIPE投资人要求 PIPE投资至少要有50%来自至少三名机构投资者,三者的资产管理总值须分别至少达80亿港元 没有规定
权证摊薄限制 整体权证的摊薄上限为50%,须披露摊薄后的影响 没有规定
赎回权 全体股东享有 仅限独立股东享有 全体股东享有,但一般发起人会承诺放弃赎回权
锁定期 12个月 6个月(相关要求的发起人需就所持股份的50%再多履行6个月的锁股期) 无相关规定,市场惯例为完成并购后的6-12个月

总体而言,港交所的SPAC规则限制最多,难度最大。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