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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23:35
乐居财经讯9月9日,福建绿宝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宝集团)一天内两度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均为2021年9月8日。
据悉,其中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闽0681执恢699号,执行标的约1641万元;另一则案件案号为(2021)闽0681执恢700号,执行标的约1511万元。
福建绿宝集团成立于1995年11月3日,注册资本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清塗,经营范围包括罐头(果蔬罐头)生产、果蔬保鲜、速冻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漳州景翔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0%。该公司有9条限制高消费记录,7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金额约1.38亿元,曾涉司法案件28起,71.43%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0.71%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系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最多。
(责编:刘治颖)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