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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指公司:第二上市纳入恒指只按流通股份计算

2020-06-12 14:53

新浪港股讯 6月12日消息,恒生指数公司发布公告,继2020年5月18日刊登有关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应否纳入同股不同权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之谘询总结,今日公布对第二上市公司及同股不同权公司之处理方法。

针对第二上市公司,除非个别指数编算方法另行描述,否则对于来自大中华区域(即香港、内地、澳门及台湾)的第二上市公司,其股份数目及流通系数在恒生指数系列里将按公司市值只根据其在香港注册的股本部份计算;除了现有的非流通股份类别,由存托人或其托管商持有作为海外存托证券之相关香港股本将被视为非流通股份,并从以上描述的香港股本之股份数目中扣除,以计算流通系数。

而针对同股不同权公司,目前在恒生综合指数及其他相关指数里,同股不同权成份股的整体比重不得超过10%,此上限将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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