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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

2020-04-19 17:48

  4月19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78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强介绍,武汉市将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按规定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或按规定发放临时性救助金。

  李强表示,武汉市今年1-6月暂缓开展现有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实行容缺审批。

  对疫情后外出务工、返岗复工、个体经营的低保及低收入对象,今年4月至6月不计算收入,7月至12月减半计算收入。

  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同步提高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4月份起,根据3-6月价格变动情况,在及时启动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同时,增发一倍的临时价格补贴。

  2020年3月至6月,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各提高50元。

  新京报记者 应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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