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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16:49
格隆汇2月15日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与公安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情形;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