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2019-12-20 19:13

  来源:上交所

  上证发〔2019〕12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联合公告及相关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第七十六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后续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本所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9〕10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