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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07:55
来源:财华社
绿城中国(03900-HK)公布,于2019年12月17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作为买方、卖方浙江允升及新湖地产、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及卖方母公司新湖中宝股份(600208-CN)订立股份转让及合作协议,据此,绿城房地产集团收购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35%股权,股份转让及合作协议应付总额36亿元(人民币.下同)(包括股份转让代价5.5亿元及财务资助30.5亿元)。
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持有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明珠城项目的一部分,当中涉及住宅、商业大楼以及地下室的开发。目标项目为明珠城项目三期的第4标段,而明珠城项目由四个标段组成,其中第1至第2及第3标段分别于2007年及2015年完成,并已交付予业主。
董事会认为,绿城房地产集团进行收购事项及开发目标项目将为该集团在中国进一步多元化发展投资物业开发业务提供机会,充分利用卖方在长三角有利的土地资源优势及在上海丰富的开发运营经验。因此,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符合该集团的长期愿景,可扩大该集团的收入基础并增强其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