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中国天然气(00931)订立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

2019-10-29 17:37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天然气(00931)发布公告,于2019年10月26日,公司透过宁波港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港纵贸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瑞机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LNG罐式集装箱买卖合同》,合共出售275台LNG罐式集装箱,总值1.20亿元(人民币,下同)。

截至2019年10月26日,275台LNG罐式集装箱净值为人民币1.06亿元,该次出售LNG罐式集装箱为公司取得总值人民币1344.5万元的利润。

于2019年10月26日,公司透过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瑞机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签订《LNG罐式集装箱租赁合同》,向瑞机能源经营性租赁全部275台LNG罐式集装箱,为期3年。

于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机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签订《LNG罐式集装箱框架协议》,为期6年。

鉴于公司于中国大陆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为与中央管理企业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全面战略合作,经董事会商议,认为以出售及经营性租赁的方式营运LNG罐式集装箱,有助增加现金流灵活性,减少资金占用,令公司可以同时投放资源发展其他天然气项目。

此外,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LNG罐式集装箱由海外进口液化天然气,有助双方切入清洁能源的领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路有莫大的裨益。

因此,公司与瑞机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将LNG罐式集装箱向瑞机能源出售,然后以经营性方式租赁向瑞机能源租借已出售的LNG罐式集装箱。

另外,为保持长久战略性合作关系,公司与瑞机能源签订《框架协议》,以便日后延长LNG罐式集装箱租赁期。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