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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能源与合肥光伏等订立商业保理合同

2019-11-15 17:59

格隆汇11月15日丨彩虹新能源(00438.HK)发布公告,2019年11月15日,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分别与中广财富订立商业保理合同I、商业保理合同II及商业保理合同III,根据该等合同,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分别同意向中广财富转让应收账款I、应收账款II及应收账款III,而中广财富同意接受上述应收账款及分别向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根据商业保理合同I,公司应转让应收账款I予中广财富,以自中广财富获取保理资金。中广财富应以现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转让应收账款I的代价,即人民币2952.5万元。

根据商业保理合同II,合肥光伏应转让应收账款II予中广财富,以自中广财富获取保理资金。中广财富应以现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向合肥光伏一次性支付转让应收账款II的代价,即人民币9941.93万元。

根据商业保理合同III,彩虹新材料应转让应收账款III予中广财富,以自中广财富获取保理资金。中广财富应以现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向彩虹新材料一次性支付转让应收账款III的代价,即人民币2137.7万元。

公告表示,签订商业保理合同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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