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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中国际控股(00202)租赁代理在租金保证项下第三个保证期间的责任已获履行

2019-11-18 17:53

智通财经APP讯,润中国际控股(00202)公告,根据租赁代理与外商独资企业订立的租赁代理及营运服务协议,租赁代理保证于截至2019年8月11日止三年期限内各年租金收入须不得少于代价3.5%(相等于人民币2156万元)(“租金保证”)。就任何差额而言,租赁代理须按等额基準向外商独资企业支付差额。此外,卖方向外商独资企业保证,倘租赁代理未能支付差额,卖方须按等额基准向外商独资企业支付有关差额。

公司公告于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第三个保证期间”),实际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801.5万元。由于实际租金收入未能达到保证收入人民币2156万元,故租赁代理须向外商独资企业补偿差额约人民币1354.5万元。于2019年9月20日及9月27日,外商独资企业于第三个保证期间自租赁代理收取差额合共人民币1354.5万元。

鉴于以上所述,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租赁代理在租金保证项下第三个保证期间的责任已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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