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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关注协鑫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动

2019-07-11 08:02

  新浪港股讯 海通证券公告,2019年6月4日,保利协鑫新能源(0451.HK)控股有限公司及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称,保利协鑫之全资附属公司杰泰环球有限公司(杰泰)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订立合作意向协议,可能出售协鑫新能源9727594875股普通股,占本联合公告日协鑫新能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1.00%。

  截至上述联合公告日,杰泰合法拥有协鑫新能源11880000000股股份,占协鑫新能源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2.28%,若上述交易落实及完成,将导致本公司、担保人实际控制权变动。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7协鑫G1”)及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7协鑫G2”)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17协鑫G1募集说明书》、《17协鑫G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相关债券:17协鑫G1、17协鑫G2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