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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2:00
多伦多,2026年3月6日(GLOBE NEWSWIRE)—— Sprott Inc.(“Sprott”或“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代码:SII)今日宣布,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已批准公司发出的正常发行人回购意向通知(“NCIB”)。根据NCIB条款,Sprott可通过TSX、加拿大另类交易系统、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或美国另类交易系统购买其自身普通股并予以注销,所有操作均须符合适用要求,并遵守适用证券法的其他规定。Sprott在NCIB期间可购买的普通股数量上限为1,289,312股,约占截至2026年2月28日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总数25,786,258股的5.0%。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六个月期间,Sprott普通股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的日均交易量(“ADTV”)为84,018股。根据TSX的规定,Sprott有权在同一交易日内回购至多相当于普通股ADTV 25%的股份,即21,004股,但根据TSX适用政策中的“大宗交易”豁免条款进行的回购除外。Sprott将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7年3月10日期间分批进行回购。
除了为股东提供流动性外,斯普罗特认为,NCIB 代表了一种有吸引力的投资方式,也是向股东返还资本的一种方式。
根据其于2025年3月11日开始并将于2026年3月10日终止的现行正常市场发行人回购计划(NCIB),Sprott此前已向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申请并获得批准,回购至多645,333股普通股。根据现行NCIB,Sprott已通过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加拿大其他交易系统、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美国其他交易系统购买了总计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其中,11,691股普通股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加拿大交易系统以每股60.45加元的加权平均价格购得,总现金对价为706,720.95加元;15,386股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美国交易系统以每股64.97美元的加权平均价格购得,总现金对价为999,628.42美元。由于市场相关因素的综合作用,Sprott 没有按照现行的 NCIB 规定回购最大限额。
公司已与指定经纪商就正常市场发行人收购计划 (NCIB) 签订自动股份购买计划(“ASPP”)。ASPP 允许在 Sprott 通常因适用的监管限制或内部交易禁售期而无法进行市场交易的情况下,根据 NCIB 购买普通股。在任何特定内部交易禁售期开始之前,Sprott 可以(但并非必须)指示其指定经纪商根据 ASPP 的条款,在随后的禁售期内根据 NCIB 购买普通股。此类购买将由经纪商根据公司在适用禁售期开始前根据 ASPP 的条款和适用的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TSX) 规则设定的参数,全权酌情决定。在这些禁售期之外,Sprott 可以根据其 NCIB 自行决定购买普通股。ASPP 将与 NCIB 同时生效,并构成适用加拿大证券法下的“自动证券购买计划”。
关于斯普罗特
Sprott是一家专注于贵金属和关键材料投资的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我们是专家。我们相信,我们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使我们区别于其他综合型公司。我们的投资策略包括交易所上市产品、管理型股票和私募策略。Sprott在多伦多、纽约、康涅狄格州和加利福尼亚州设有办事处,公司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SII)。更多信息,请访问www.sprott.com 。
前瞻性声明
本新闻稿中的某些陈述包含符合加拿大和美国适用证券法定义的前瞻性信息和前瞻性陈述(以下统称为“前瞻性陈述”)。使用“预期”、“预计”、“继续”、“估计”、“可能”、“将”、“预测”、“应该”、“相信”、“计划”、“打算”等词语及类似表达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尤其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本新闻稿包含有关公司根据正常市场发行人竞购计划 (NCIB) 回购其普通股的方式和数量的前瞻性陈述。
尽管公司认为前瞻性陈述合理,但这些陈述并非对未来业绩、表现或成就的保证。前瞻性陈述的制定基于多项因素或假设,包括:(i) 公司运营的各项业务中竞争加剧的影响不会产生重大影响;(ii) 质量管理体系将得以维持;(iii) 政府机构的监管和税法的影响将与当前环境保持一致;(iv) 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以及 (v)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中“关键会计估计和重大判断”标题下披露的假设。如果前瞻性陈述所依据的假设被证明不正确,或者一项或多项风险或其他因素成为现实,则实际业绩、表现或成就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内容存在重大差异,这些风险或其他因素包括:(i) 市场环境恶劣;(ii) 投资业绩不佳; (iii) 未能持续留住和吸引优秀员工;(iv) 员工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监管处罚或声誉损害;(v) 业绩费波动;(vi) 业务部门或其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财务义务;(vii) 公司未能按时满足其现金需求或资金义务;(viii) 投资管理行业的变化;(ix) 未能实施有效的信息安全政策、程序和能力;(x) 缺乏投资机会;(xi) 与监管合规相关的风险;(xii) 未能妥善管理风险;(xiii) 未能妥善处理利益冲突;(xiv) 竞争压力;(xv) 公司增长可能难以持续,并可能对现有行政、运营和财务资源造成重大需求;(xvi) 未能遵守隐私法;(xvii) 未能成功实施继任计划;(xviii) 与美元相对价值相关的外汇风险;(xix) 诉讼风险;(xx) 未能制定有效的业务弹性计划; (二十一)未能以有利的经济条件获得或维持足够的保险保障;(二十二)历史财务信息不一定能反映未来业绩;(二十三)公司普通股市场价格波动;(二十四)与公司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二十五)与公司自有投资相关的风险;(二十六)与公司私募策略业务相关的风险;(二十七)公司2026年2月18日年度信息披露文件中“风险因素”标题下描述的风险;以及(xxviii)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中“管理财务风险”和“管理非财务风险”标题下描述的风险。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前瞻性陈述仅代表截至本文件发布之日的信息,公司不承担任何公开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因为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适用证券法律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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