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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能源宣布拟进行普通股公开招股

2025-09-10 20:41

塞浦路斯利马索尔,2025年9月10日(环球新闻社)——罗宾能源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RBNE)(简称“罗宾能源”或“公司”),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能源运输服务的国际船舶拥有公司,今日宣布已开始公开发行其普通股(或替代的预付认股权证)(简称“发行”)。拟议发行中所有拟出售的普通股(或替代的预付认股权证)将由罗宾能源出售。此次发行受市场及其他条件影响,无法保证发行是否完成或何时完成,也无法保证发行的实际规模或条款。

Maxim Group LLC 担任本次发行的唯一账簿管理人。

Robin Energy 目前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

本次发行依据已于2025年4月24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F-3表格(文件编号333-286726)有效搁置注册声明进行,SEC随后于2025年4月28日宣布该声明生效。与本次发行相关并描述其条款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及随附招股说明书将提交给SEC,并可在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查阅。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及随附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可通过联系Maxim Group LLC获取,地址:纽约州纽约市帕克大道300号16楼,邮编10022,收件人:Syndicate Department,电话:(212) 895-3745,电子邮件: syndicate@maximgrp.com

本新闻稿不构成出售该等证券的要约或购买该等证券的要约邀请,亦不构成在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出售该等证券,在该等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登记或取得资格之前,该等要约、邀请或出售属非法行为。

关于 Robin Energy Ltd.

Robin Energy是一家国际船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能源运输服务。Robin Energy旗下拥有一艘灵便型油轮和一艘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在全球范围内运输石化气体和精炼石油产品。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声明

本新闻稿中讨论的事项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我们拟使此类前瞻性陈述符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简称“交易法”)第21E条中关于前瞻性陈述的安全港条款。前瞻性陈述包括关于计划、宗旨、目标、战略、未来事件或业绩、基本假设及其他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与拟议公开发行的时间、结构和按预期条款完成或完全完成以及募集资金的预期用途相关的陈述。我们根据该安全港法规包含此警示性声明。 “相信”、“预期”、“打算”、“估计”、“预测”、“预计”、“计划”、“潜在”、“将”、“可能”、“应该”、“预计”、“待定”等词语及类似表述均属于前瞻性陈述。

前瞻性陈述受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因为它们与未来可能发生或可能不会发生的事件有关,并且取决于情况和/或超出我们的控制或准确估计。此类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拟议公开发行的最终条款和与公开发行相关的惯例成交条件的满足有关的不确定性,以及我们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F表年度报告和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文件中“风险因素”部分讨论的因素,这些文件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http://www.sec.gov上免费获取。除适用法律要求的范围外,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意图或义务。

联系方式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投资者关系
罗宾能源有限公司
邮箱: ir@robinener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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