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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德集团有限公司宣布全面行使承销商超额分配期权

2025-07-14 15:35

香港,2025年7月14日(环球新闻网)--格兰德集团有限公司(“GRAN”或“公司”)(纳斯达克:GRAN)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主要通过其香港子公司Grande Capital Limited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和IPO发起人服务,今天宣布全面行使超额配股选择权(“超额配股”)(“承销商”)首次公开募股(“要约”)额外购买281,以每股5.00美元的公开发行价发行250股公司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并完成发行。

A类普通股于2025年7月1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交易,股票代码为“GRAN”。

此次超额配股平仓的总收益为1,406,250美元,在扣除承销折扣和其他发行费用之前,此次发行的总收益增加至约1,078万美元。

该公司打算将此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加强企业融资咨询业务、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建立股权资本市场服务和一般运营资金目的。

此次发行是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进行的。国泰证券担任此次发行的承销商。Ortoli Rosenstadt LLP担任该公司的美国证券顾问。Ogier担任该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Loong & Yeung和David Fong & Co.担任该公司的香港法律顾问。WWC、PC担任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就此次发行担任承销商的美国证券顾问。

此次发行是根据该公司先前提交的F-1表格(文件号:333-283705)注册声明进行的,该声明随后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25年6月30日宣布生效。此次发行仅通过招股说明书进行。与此次发行相关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副本(如有)可从Cathay Securities,Inc.获取:40 Wall St Suite 3600,New York,NY 10005,United States,注意:Shell Li,或通过电子邮件service@cathaysecurities.com或电话+1(855)939-3888,或通过SEC网站www.sec.gov。 在您投资之前,您应阅读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已或将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了解有关公司和发行的更多信息。本新闻稿仅供参考,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任何证券的招揽,并且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辖区内不得出售这些证券,在任何州或司法管辖区内,根据任何此类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注册或资格之前,此类要约,招揽或出售将是非法的。

关于格兰德集团有限公司

格兰德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格兰德资本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金融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和首次公开募股赞助服务。Grande Capital Limited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牌照,可在香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6类(就企业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grande-capital.com/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包括有关计划、目标、目标、策略、未来事件或绩效的陈述,以及基本假设和历史事实陈述以外的其他陈述。当公司使用“可能”、“将”、“打算”、“应该”、“相信”、“期望”、“预计”、“项目”、“估计”等词语或仅与历史事项无关的类似表达时,它就是在做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并不是未来业绩的保证,并且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讨论的公司预期存在重大差异。这些声明受到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与市场状况和按预期条款或完全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不确定性,以及向SEC提交的注册声明的“风险因素”部分中讨论的其他因素。出于这些原因,我们警告投资者不要过度依赖本新闻稿中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讨论了其他因素,这些文件可在www.sec.gov上查阅。公司没有义务公开修改这些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Grande Group Limited投资者关系联系人:Christensen Advisory Joanna grande.capital @ christensencomms.com电话:+86-10-590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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